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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机构要协助织牢夏季水产养殖“安全网”

来源:证券日报


(资料图)

日前,为切实抓好夏季水产养殖生产,确保全年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,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切实抓好夏季水产养殖生产的通知》,提出夏季是养殖水生动植物生长的主要季节,又逢干旱、高温、台风、洪涝等极端天气频繁出现,极易对水产养殖造成不利影响,同时部署夏季水产养殖生产工作。

水生动植物作为优质蛋白的重要来源,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补充,对粮食有一定的替代作用。现代化水生动植物养殖业对金融服务有着高度依赖性。在夏季,大量储备饲料和药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。一般情况下,水产养殖企业或合作社,会根据水生动物的数量和实际需求,提前大批量采购饲料和药品。在这一阶段,资金需求量大且集中,并会持续到水产品上市期。

金融服务能否及时跟上,将直接影响水产养殖质量和产品供应。当前,银行业和保险业应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夏季水产养殖生产工作,为养殖水产品丰收提供保障。

为适应水产养殖企业、合作社的信贷资金需求,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开发周期性信贷产品,允许客户视水产销售情况随时还款。同时,应联合担保公司将水生动植物及养殖场地、设备纳入到担保范围,增加水产养殖企业、合作社的担保倍数。

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与水产养殖协会、水产养殖大县建立工作联系,随时掌握水产养殖企业、合作社的信贷需求,了解水产养殖市场的供销情况,为客户批量办理贷款调查、审批做准备。应不断加强与气象、水利、海洋等部门联系,密切关注台风、洪水、高温干旱等灾害性天气,科学分析对水产养殖生产的影响,及时了解、解读预警信息。要加强灾害发生、危害、损失等情况的监测,及时研究重大灾情应对措施,协助水产养殖企业、合作社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救助及灾后恢复生产资金及政策支持。

保险业金融机构还应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优势,不断升级保障服务供给,持续加强与镇、村层面的交流互动,深入基层调研,聚焦农村农民保障需求,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,有针对性地丰富产品供给,为水产养殖业兜起“安全网”。

针对夏季高温、雨水天气,保险业金融机构应精准研发极端天气险等保险产品。水产养殖户投保相关保险后,在保险期间内,水产品养殖所在区域的日气温指数高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起赔标准时(比如:连续3天日最高气温到达一定温度后或连续几天超过一定降雨量后),即视为保险事故发生,可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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